前不久,80歲的周大爺來到遼陽市弓長嶺區(qū)司法局行政復議窗口,對公安局的處罰申請行政復議。原來,周大爺將同村的王大爺打傷,報警后,公安機關認為周大爺的行為違反了相關法律法規(guī),對其進行了治安處罰,周大爺回家后寢食難安,擔心自己留“案底”對其正要考大學的孫子有影響,這才想要復議。
工作人員耐心地接待了周大爺,先是安慰他不用擔心,治安處罰不會留“案底”,更不會對其孫子有影響,隨后又詢問了周大爺緣何被處罰,并對其進行了普法教育,“大爺,你先動手打人就是不對的,本來你有理,你打人了,就得認罰。”工作人員在周大爺耳邊強調說。
“有了行政爭議,就找行政復議。”家住在遼陽市弓長嶺區(qū)的沈女士與弓長嶺區(qū)司法局行政復議工作“初次見面”,便給她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沈女士告訴記者,自己以前也行政復議過,但是卻沒有像這次真正“順了氣”,而且還了解到了法律常識。記者了解到,弓長嶺區(qū)司法局行政復議工作采取“行政復議+調解矛盾+法律援助+普法宣傳”聯(lián)動模式,使復議案件審理“從對抗走向對話”,在凝聚共識中提高群眾對案件處理結果的可接受性。
如今,弓長嶺區(qū)司法局還把雷鋒精神融入實際工作中,并與“楓橋經驗”有機結合,讓以人為本與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相互交融,以“行政復議+”為舉措,持續(xù)提高行政復議釋明指引能力、和解調解能力、釋法說理能力,切實發(fā)揮好行政復議解群眾難題、護百姓權益、止行政糾紛、促社會和諧的法治服務保障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