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冒充警察招搖撞騙獲刑,出獄后他繼續(xù)冒充警察騙錢。令人驚訝的是,面對兩年沒見到自己的女友,他竟稱自己這兩年是去做了臥底。1月15日,李某因為涉嫌詐騙,被丹東市公安局振興分局抓獲。
2018年12月16日,丹東市公安局振興分局纖維派出所接到的一起報案,市民于某稱自己被一名自稱“警察”的人騙了3萬多元。于某是一家飯店的老板,之前被人騙了錢。2018 年9月的一天,李某帶著女朋友來到于某的飯店吃飯,李某向于某表示,自己是一名警察,可以通過自己的警察身份幫助他要回被騙錢款。在2018年9月中旬至10月中旬期間,李某分4次向于某索要“辦事費”共計4萬余元,但是答應(yīng)討回錢款的事情卻遲遲沒有進展。
根據(jù)被害人于某提供的相關(guān)線索,專案組鎖定犯罪嫌疑人李某的住處,并在家中將其成功抓獲。
經(jīng)審訊,犯罪嫌疑人李某對自己冒充警察身份實施詐騙的犯罪行為供認不諱。據(jù)李某交代,此次并不是他第一次以這樣的方式進行違法犯罪活動,早在2016年,18歲的李某就曾因冒充警察招搖撞騙被抓,并被判處有期徒刑兩年。出獄后的李某聯(lián)系到了兩年前的女友。當女友問起這兩年的時間他為什么銷聲匿跡時,他竟然告訴對方自己是被上級部門派到外地當臥底。目前,李某因冒充警察涉嫌詐騙被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進一步處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