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 記者昨日獲悉,燈塔市人民法院受理一起民間借貸糾紛案件,采用微信送達的方式,向被告祁某送達了起訴狀副本、開庭傳票等法律文書,獲得了當事人的稱贊。
立案之后,被告祁某身處外地且居住地點不確定,加之被告祁某不方便提供其父母以及其他家屬的居住地址等因素的阻礙,給法院送達文書帶來了很大的困難,根據(jù)2017年7月24日最高法《關(guān)于進一步加強民事送達工作的若干意見》新規(guī)定,該院決定采取微信方式送達。
燈塔市法院法官張祚維通過與被告祁某溝通,添加其微信,確認身份后,向其送達了相關(guān)法律文書,并記錄下收發(fā)手機號碼、微信號、發(fā)送時間、送達訴訟文書名稱,并將微信送達內(nèi)容截圖存檔,留卷備查。
這是燈塔市法院首例以微信方式成功送達法律文書的案例,在保證司法公正的前提下,既提高了法律文書的送達效率,又能讓當事人少跑腿,節(jié)約司法資源,提高訴訟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