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 9月5日,中年夫妻王某和豐某為了省錢,用假的《殘疾證》購買了兩張火車票,在乘坐火車時被列車工作人員發(fā)現(xiàn)。
二人稱知道使用《殘疾證》可以享受半價購票優(yōu)惠政策,便在網(wǎng)上花90元辦了兩本假證,并購買了兩張來大連的火車票,就為了省下592元錢,沒想到觸犯了法律。大連鐵路警方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分別給予王某和豐某行政拘留五日的處罰,同時收繳假《殘疾證》兩本,并追繳違法所得(火車票票款)共計592元。兩人后悔不已,表示以后絕不做違法的事了。
鐵路警方在此提醒:“十一”黃金周旅游高峰即將到來,出行人數(shù)較多,請旅客們提前購買車票,不要使用假證購買火車票做違法的事,切勿貪小便宜吃大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