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 為充分發(fā)揮人民調解在檢察環(huán)節(jié)矛盾糾紛多元化解方面的重要作用,日前,營口市司法局聯合營口市人民檢察院舉行“檢調對接”工作機制座談會暨啟動儀式,會簽《營口市人民檢察院 營口市司法局關于建立檢調對接工作機制的實施意見(試行)》(以下簡稱《實施意見》),旨在建立“檢調對接”工作機制,推進檢調深度融合、強化檢察辦案與人民調解互補互促等方面進行深入探討。
《實施意見》是新時代“楓橋經驗”的具體體現。營口市司法局高度重視人民調解工作,希望通過與營口市人民檢察院建立“檢調對接”工作機制,協(xié)力探索檢調協(xié)作更大的發(fā)展空間,以此次會簽文件為起點,探索建立檢調對接人民調解委員會,充分利用“檢調對接”工作平臺,加強源頭治理,切實增強人民群眾對調解工作的認可度、信任度和滿意度,努力實現辦案“三個效果”的有機統(tǒng)一。
營口市人民調解中心主任王輝和營口市人民調解專家代表立足實務調解案例,重點介紹了人民調解員應具備的品質和能力特征及檢調對接工作的優(yōu)勢作用等方面內容,并對“檢調對接”工作機制完善及推廣宣傳提出意見建議;營口市檢察院業(yè)務部門負責人分別結合各自部門工作職能職責,對《實施意見》提出相應的完善意見,并就具體開展“檢調對接”工作和落實好相關機制進行了深入交流,確保做好人民調解與檢察工作的融合實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