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 開庭當日,承辦檢察官利用開庭前短暫時間,再次對兩名犯罪嫌疑人進行勸導,促使夫妻二人均表示愿意認罪認罰,并簽署了《認罪認罰具結書》。丹東市振興區(qū)人民檢察院檢察官在辦案中立足檢察職能,努力實現(xiàn)“高質效辦好每一個案件”。
日前,丹東市振興區(qū)檢察院追捕的犯罪嫌疑人丁某某、王某某夫婦涉嫌跨市販賣、運輸毒品罪一案開庭審理。據悉,2021年,振興區(qū)檢察院辦理葉某某從鞍山市向丹東市多次運輸毒品案件時,運毒人葉某某始終對毒品上線諱莫如深,堅稱毒品是自己的。經審查,葉某某無前科劣跡,無吸毒史,銀行卡內也無大額資金支出,突然販賣、運輸大量毒品不符合常理。
考慮到葉某某系突然被抓獲,可能來不及刪除與毒品上線的手機相關記錄,辦案檢察官仔細審查葉某某的手機,發(fā)現(xiàn)葉某某每次來丹東之前都會收到微信名為“哈哈”的1000余元轉賬,懷疑該款可能是運輸毒品的酬勞,檢察官立即要求偵查機關查明“哈哈”的真實身份。后發(fā)現(xiàn)鞍山人丁某某有多次販毒前科,且葉某某在每次來丹東前都與丁某某的妻子王某某有過通話,據此認定二人有重大嫌疑。檢察官帶著新的證據再次提審葉某某,在證據壓力下,葉某某如實供述了“哈哈”就是丁某某,丁某某和王某某就是葉某某的毒品上線,振興區(qū)檢察院立即下達了對丁某某和王某某的追捕決定。
丁某某、王某某到案后均拒不認罪,承辦檢察官多次到看守所提審并勸導夫妻二人,對其提出的無理辯解逐一進行反駁,并耐心向二人說明認罪認罰從寬的相關規(guī)定,但兩名犯罪嫌疑人拒不認罪。其間檢察官注意到,二人分別口頭向檢察官詢問了其四歲女兒“優(yōu)優(yōu)”近況,檢察官隱約感受到二人對孩子未來的擔憂。
開庭當日,承辦檢察官在強調對二人定罪的同時,也表達如果認罪認罰可獲得更大程度的從輕處罰,希望二人早日出獄共同養(yǎng)育女兒“優(yōu)優(yōu)”,二人聽后都流下眼淚,在經過短暫思考后,夫妻二人均表示愿意認罪認罰,并簽署了《認罪認罰具結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