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 4月23日,在廣州白云機場國際到達邊檢區(qū),隨著犯罪嫌疑人石某在法律文書上簽字,歷時半年之久的本溪公安交警歷史上首例交通肇事案嫌疑人海外勸返工作成功完成。
2016年9月5日14時26分許,石某駕駛遼A牌照轎車,在本溪市明山區(qū)臥龍路路段由于超速行駛,駛入路左,與相對方向李某駕駛的二輪摩托車相撞,李某當場死亡。事發(fā)后,石某報警。
案件辦理過程中,2016年9月8日,當辦案民警再次撥打石某手機時,無法接通,石某失聯(lián)。后經(jīng)公安網(wǎng)上比對,石某已于2016年9月7日出境,經(jīng)泰國前往新加坡。本溪市公安局交警支隊交通事故處理大隊民警多次與石某姐姐和姐夫取得聯(lián)系,到家中做工作,讓他們勸說石某回國接受處理,但其家人態(tài)度并不積極,一直以石某暫無回國計劃為由敷衍辦案人。根據(jù)法律規(guī)定,2016年10月13日,交警支隊交通事故處理大隊做出事故認定書,認定石某負本次事故的主要責任,涉嫌交通肇事罪,因其長期失聯(lián)并滯留境外,本溪交警部門當日將該起案件立為交通肇事案偵辦,并將石某列為網(wǎng)上逃犯。
鑒于本案性質及社會影響,本著對百姓負責的態(tài)度,交警支隊黨委對本案高度重視,多次召開會議分析案情,并成立專案組開展工作。在報請上級批準后,依法對石某采取相應邊防管控措施,以確保其再次入境時能第一時間受到控制。同年11月,本溪交警向省公安廳出入境管理局發(fā)函,請求宣布石某護照作廢。在此過程中,辦案民警一直沒有放棄做石某家人的工作,并多次到鳳城市劉家河鎮(zhèn)石某父母家中走訪采取做思想工作、宣講法律法規(guī)和嘮家常等多種形式溝通,石某家人的態(tài)度逐步發(fā)生轉變,表示將勸說石某早日回國投案自首。同時,民警通過技術手段,獲取石某常用微信號碼,通過微信聊天的方式,向其展開心理攻勢,打消石某內心顧慮,早日歸案。
功夫不負有心人,經(jīng)過辦案民警半年多的不懈努力,2017年4月12日中午,石某從境外給辦案民警打來電話,稱其將于4月20日前后,從廣州白云機場入境,回國內投案自首。民警通過微信再次與石某取得聯(lián)系,確定其最終將于4月23日中午12時左右從廣州白云機場入境。各級領導對此情況高度重視,責成專人負責,成立由交警支隊副支隊長馬曉斌帶的專案組隊,于4月21日到達廣州,并聯(lián)系廣州白云國際機場出入境邊防檢查站,辦理相關協(xié)作、交接及押解相關手續(xù)。4月23日中午12時許,犯罪嫌疑人石某如約抵達,在辦理完相關手續(xù)后,辦案民警成功將石某控制,并于次日將石某押解回本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