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確“誰使用、誰核查、誰負責”的主體責任
本報訊 近日,省公安廳下發(fā)通知,部署全省各級公安機關從4月中旬開始進一步規(guī)范居民身份證日常管理。
省公安廳強調,各級公安機關要認真做好居民身份證受理信息采集工作,嚴格按照相關規(guī)定準確填寫居民身份證申領原因。嚴格落實領取新證交回原證的規(guī)定。嚴格落實居民身份證丟失招領制度,采取靈活多樣的方式,引導群眾主動上交撿拾到的丟失、被盜居民身份證。加強與各用證部門的溝通協(xié)商,健全聯(lián)動工作機制,明確居民身份證“誰使用、誰核查、誰負責”的主體責任,嚴格落實居民身份證核查責任。加大對涉證違法犯罪活動的打擊處理力度,加大對偽造、變造、買賣、冒用居民身份證違法犯罪活動的打擊力度,發(fā)現(xiàn)一起,嚴肅查處一起。同時,要公開曝光一批典型案例以震懾犯罪,堅決遏制此類犯罪的蔓延勢頭,維護居民身份證社會應用的良好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