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消費者協會發(fā)布十個典型糾紛案例
“3·15”期間,省消費者協會發(fā)布2016年度發(fā)生的10個典型消費糾紛案例,通過報道消費糾紛發(fā)生的原因及解決的辦法,告知廣大消費者和經營者如何防范和規(guī)避消費糾紛的發(fā)生,如何依法依規(guī)公平公正的解決消費糾紛。要防范和化解消費糾紛,誠信、依法、公平最為重要。
不交付合格證
的汽車不能買
2016年,省消費者協會受理了244件涉及延遲交付汽車合格證或無法交付合格證的消費者訴求。這些問題都是因汽車廠家、經銷商與金融機構用合格證擔保融資帶來的。
表面上看,這種擔保融資與消費者無關,經銷商沒有資金也可以從廠家購進數百臺甚至上千臺汽車。但經銷商一旦將售車款用于它用,或資金鏈斷裂、跑路,消費者就無法得到抵押在銀行的汽車合格證,購買的汽車就無法辦理登記上牌,消費者就會成為受害者。
省消協提示:不要購買看不到合格證的汽車,不要為了打折去購買合格證被抵押的汽車。
交預付款后
租賃店面失聯
2016年12月,44位消費者在沈陽某大型家具商場的租賃店面定制家具后,發(fā)現租賃店面經營者失聯。經過了解,44位消費者把預付款交給租賃店面經營者。家具商場表示,預付貨款交到家具商場收銀臺的,家具商場給消費者全額退款。預付貨款交給租賃店面經營者的,家具商場不能承擔全部損失。
經多方努力,家具商場為了自己的信譽和口碑,主動承擔社會責任和經濟損失,化解了這起群體性消費糾紛。
省消協提示:租賃場所經營者失聯、跑路后,如果消費者的預交款交給商場、市場開辦方,商場、市場開辦方作為交易主體、經營主體,責無旁貸地要承擔全部賠償責任;如果消費者將預交款交給租賃者,特別是商場、市場開辦方已經作出特別提示的情況下,消費者有過錯,消費者為了優(yōu)惠,自愿放棄商場、市場開辦方的保護措施,消費者自己要承擔相應損失。
新車開兩年發(fā)現
輪胎被動手腳
盤錦市消費者王某于2013年下半年從某品牌汽車沈陽4S店購買一臺進口越野車。當時沈陽4S店沒有現貨,就從遼陽4S店調配來一臺。兩年后王某發(fā)現該越野車從天津港進關時輪胎被扎。車到遼陽后,遼陽4S店為車更換了同品牌進口輪胎,進行輪胎動平衡檢測。為了讓進口廠商承擔輪胎和人工費用,在4S店售后服務系統中作了記錄。
王某獲悉真相后,認為沈陽4S店存在消費欺詐,要求沈陽4S店加倍賠償。在本案中省消協不能認定沈陽4S店有消費欺詐行為,不支持王某的加倍賠償要求。
沈陽4S店提出給王某一些補償。雙方達成和解。
省消協提示:汽車經營者在銷售這類汽車時,一定要向消費者明示,避免產生消費糾紛和不必要的經濟損失;消費者維權要依法依規(guī),維權主張要合理合法。
健身會館單方面
改變合同惹糾紛
錦州市某健身會館于2014年4月開業(yè),由于健身會館設施齊全、環(huán)境舒適,吸引了眾多消費者辦證健身。2016年5月健身會館施工改造,改造后,健身會館的多個運動場地調整到原健身館倉庫位置。此區(qū)域光線不足,還有美食廣場排煙道經過,烹飪產生的油煙在運動區(qū)彌漫,引發(fā)健身消費者的不滿。
錦州市消費者協會經過調查,涉及健身消費者470余人。錦州市消協認為,健身會館可以進行內部改造,但服務環(huán)境和服務標準不能降低。最終健身會館與消費者代表達成共識:健身會館即日起對健身環(huán)境進行整改;整改完工后,會員可以免費體驗,試用期為半個月;試用結束后,如對健身環(huán)境仍不能滿意,可以退卡。
省消協提示:本案中,健身場地、環(huán)境是合同約定的重要內容,而經營者在未與消費者協商的情況下,改變了原健身場地位置,造成場地環(huán)境的改變,屬于對消費者不利的改變,是違約行為。
消費者買車遭
4S店單方面“脫保”
大連消費者李某在大連市某品牌汽車4S店購買一輛汽車。購車4個月后,汽車前后減震器出現漏油。
賣車的4S店告知李某,在本店買車就必須在本店進行保養(yǎng)和維修。李某未在本店做保養(yǎng),屬于“脫保”,出現問題再找本店免費維修,本店不再承擔“三包”責任。李某認為4S店的規(guī)定不合理,應該按照汽車“三包”規(guī)定給予維修。
大連市消協認為,如果4S店有證據證明,李某汽車減震器出現漏油是由于其他維修保養(yǎng)造成汽車損壞,可以不為李某汽車免費維修。如果沒有證據證明,李某汽車還在三包期內,4S店就沒有道理不履行免費維修義務。最終,4S店同意為李某免費維修。
省消協提示:只有消費者的汽車故障與未在約定的4S店保養(yǎng)有因果關系,或是由于其他維修保養(yǎng)造成汽車損壞,4S店才能不承擔免費維修責任。
預付美容款后
美容店搬遷
2015年初,撫順市消費者廖某在撫順市某專業(yè)美容店選購了兩個周期的養(yǎng)生調理美容服務。2016年3月,美容店要搬遷,新店地址離廖某居住和工作的地方都很遠,去做美容非常不方便,廖某提出,將剩余的美容服務退掉,要求美容店退還自己剩余美容服務費用,被美容店拒絕。撫順市消協經過調解,美容店退還廖某剩余的服務費用。
省消協提示:經營者要變更營業(yè)地址,屬于變更合同內容,事先要取得消費者的同意。如果消費者不同意到新的經營場所接受服務,經營者就要與消費者協商如何退還剩余的服務費用。
圖便宜買小家電
質量太差了
2016年6月末到7月初,阜新市彰武縣消費者協會陸續(xù)接到數十位農村消費者的投訴,反映阜新市彰武縣某家電商行,在下鄉(xiāng)特賣活動中售出的多功能金元寶電熱鍋有多種質量問題。由于經營者采取下鄉(xiāng)送貨方式銷售,消費者無法找到經營者。該家電商行采用“饑餓營銷”方式售賣,提前發(fā)布廣告,在每個村屯每次銷售活動中只售六臺,刺激農民消費者購買欲望。
彰武縣消協通過調取經營者注冊信息找到經營者石某。石某認為,自己銷售的商品是正規(guī)廠家生產的,自己沒有過錯,不同意退貨。經彰武縣消協協調,最終經營者石某同意為消費者退貨。
省消協提示:《產品質量法》規(guī)定,售出的產品不具備使用性能、不符合產品標準、不符合質量要求,銷售者要負責修理、更換、退貨。給消費者造成損失的,銷售者應當賠償損失。
八旬老人買保健品
“無效退款”被拒
2016年12月19日,家住鐵嶺市經濟開發(fā)區(qū)82歲的王老先生反映半年前他被誘騙參加了自稱是某雜志社舉辦的一次答謝會。答謝會上,舉辦方銷售某生物科技公司生產的“某某”膠囊。舉辦方宣稱膠囊對老年人常見病、多發(fā)病有特效,治療效果非常顯著,如果無效保證退款。
王老先生當場就花費19996元錢購買了四個療程的膠囊。但是服用了一個療程,沒有感到有任何療效,相反倒出現不適感覺。王老先生先后兩次找到舉辦方,要求舉辦方兌現“無效退款”承諾,把剩余的膠囊退掉,都被舉辦方以各種理由拒絕。
經過鐵嶺市消協調解,舉辦方為王老先生退掉剩余的膠囊,返給王老先生購藥款11000元。
省消協提示:一些宣稱專為老年人舉辦的健康講座、健康體驗,實際上是專門誘騙、誤導老年人花高價購買保健品。這些人宣稱的靈丹妙藥實際上就是普通保健品、食品,有的甚至是“三無”產品。
辦游泳會員卡
退卡時遭加價
2016年,大連消費者葉某在大連市某游泳館為孩子辦理了一張會員卡,預交30次游泳費用1050元(折合每次收費35元)。游泳館對沒有會員卡的消費者每次收費88元。
2016年8月葉某的孩子在游泳時腿被劃傷,葉某找到游泳館要求退卡,游泳館表示要按每次游泳收費88元標準計算,葉某的孩子已游泳10次,需要扣費880元。葉某不同意,要求按每次35元標準收費。雙方發(fā)生了爭議。
大連市沙河口區(qū)消協經過調解,游泳館按照有利于消費者的方式,退還葉某700元錢。
省消協提示:在簽訂預付款服務協議時,雙方一定要約定經營地址、聯系方式、商品或者服務的數量和質量、價款或者費用、履行期限和方式、安全注意事項和風險警示、售后服務、民事責任等內容。
消費者買到過期啤酒
獲得十倍賠償
2016年8月,鞍山市消費者李某在鞍山市某大型超市購買6罐德國啤酒,支付155.7元。李某回家后,發(fā)現有5罐啤酒已過保質期,李某要求超市十倍賠償,被超市拒絕。
鞍山市消費者協會在隨后進行的消費糾紛調解中,超市表示,李某拿來的過期啤酒不是本超市銷售的,懷疑是李某調包的。
鞍山市消費者協會提出,超市能否提供證據,證實李某拿來的過期啤酒不是自己銷售的,超市表示沒有證據可證實。鞍山市消費者協會表示超市應該按照《食品安全法》規(guī)定,給予消費者十倍賠償。經過調解,最終超市同意對李某進行十倍賠償。
省消協提示;本案中,超市向李某支付十倍賠償理所應當,因為超市沒有記錄啤酒的生產日期或者生產批號,違反了《食品安全法》的強制規(guī)定,違法就要付出代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