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 日前,記者從省公安廳獲悉,春節(jié)期間,全省共出動警力27.6萬余人次,車輛6萬余臺次,備勤警力9.5萬人次,出動社會面巡邏警力11.3萬余人次,巡邏車輛2.6萬余臺次,47.5余萬人參加的24項、131場大型活動平安有序。其中,刑事警情同比下降5.5%,治安警情同比下降0.5%,火災同比下降4.2%。
據了解,今年春節(jié)期間,全省公安機關針對春節(jié)出行車輛和人員多、群眾活動集中等特點,有針對性地開展社會安全防范工作:強化社會面巡邏防控,堅持公開巡邏與便衣巡邏、流動巡邏與固定蹲守、警力巡控與視頻監(jiān)控相結合,重點加強對案件高發(fā)部位和公共場所的治安巡邏,及時打擊、有效震懾各類現行違法犯罪活動;強化大型活動安全管理,以“防爆炸、防火災、防擁擠踩踏事故”為重點,對經許可的大型活動,堅持提前介入,嚴格審查,逐一開展“約談”工作,督導承辦單位落實好安全防范措施。對無需安全許可的群眾自發(fā)聚集節(jié)慶活動,提前進行全省摸底評估,在活動期間派出充足警力現場駐守;強化刑事犯罪打擊力度,緊密結合全省打擊工作實際,特別是結合打擊"盜搶騙"侵財犯罪專項行動和防范電信詐騙犯罪宣傳工作,加強組織、明確責任、細化措施,始終保持嚴打的高壓態(tài)勢;加大重點部位和危爆物品的管控力度,積極開展重點單位、重點行業(yè)、要害部位的安全保衛(wèi),深入開展隱患排查整治工作。同時,加大對人員密集場所、煙花爆竹儲存場所及燃放區(qū)域進行全面檢查,嚴把運輸、儲存、使用等關鍵環(huán)節(jié)。
其中,沈陽市公安局實現了危害國家安全、社會政治穩(wěn)定的重大案(事)件和涉恐案(事)件,重特大刑事和治安案(事)件,有重大影響的爆炸、踩踏、交通、火災等公共安全責任事故,群體性事件和個人極端滋事事件,嚴重影響公安機關內部安全和隊伍形象的重大案(事)件五個“零”發(fā)生的具體目標。
期間,沈陽公安共出動執(zhí)勤警力81094人次、車輛17485臺次;刑事警情同比下降73.6%,治安警情同比下降65.2%;破獲刑事案件86起,抓獲逃犯72人;交通事故件、死、傷、損四項指標同比分別下降73.7%、75%、88.9%、71.8%;火情火險件、死、傷、損四項指標同比分別下降62.7%、50%、50%、27.7%;奧體冰雪嘉年華等8項大型活動和8處旅游風景區(qū)絕對安全,35.7余萬名群眾有序參與;全市公安機關344個窗口單位照常辦公,共接待服務在外地工作回沈及當地市民群眾6021人次,辦理各類業(yè)務4540件,受到廣泛贊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