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北京中關村二小學生涉嫌“欺凌”事件引爆網絡。一位學生家長稱,孩子被同班同學用廁所垃圾筐扣頭,造成重度抑郁。12月13日,中關村二小披露事情基本經過及調查情況,認為涉事的三名學生屬于正常的同學關系,沒有明顯的矛盾沖突,該“偶發(fā)事件”不足以認定涉事學生的行為構成校園“欺凌”或“暴力”。雖然校方予以了否認,但“校園欺凌”一詞再次觸動了公眾敏感的神經。校園欺凌因何愈演愈烈?如何遏制惡劣行為,還校園一方凈土?
近日,記者在沈陽市內多家中小學調查了解到,很多學校都有不同程度的校園欺凌現(xiàn)象發(fā)生。
高一學生小李:“初一的時候就在門口,有大人來收我們保護費。他們抓到我,把我拉到一邊問我有沒有錢。我說有,他們就說都拿出來,我嚇壞了,趕緊把錢給了他們,他們就放我走了?;丶抑笠矝]敢跟爸爸媽媽說。”
初三學生小高:“我在小學的時候被欺負過,‘班霸’和他的‘小跟班’們一直在學校里欺負我,直到我小學畢業(yè)離開那里為止。‘班霸’總是要讓我給他抄家庭作業(yè),不給他抄他就打我。平時沒事時,他就帶著他的‘小跟班’們推搡我、打我,我如果還手,他就下手更狠,所以到后來我就不敢還手了。”
某小學一年級班主任說:“班上有三四個同學一入學就結成了個小幫派,輪流欺負班上其他個子小的學生。有時候就是下課時,扯扯其他孩子的衣服,或者把他的書搶過來看,對他們我已經進行過多次批評教育,每個任課老師一看到也會立刻制止。”
“如果孩子遭遇校園欺凌,家長在家及時發(fā)現(xiàn)異常,反映到學校,一般可以避免情況更進一步地惡化。”某學校的校長說。“碰到類似的事情,老師的態(tài)度非常重要,要做到不偏袒任何一方,公正客觀地處理。”
記者走訪了解到,目前,沈陽市內多數(shù)中小學校內全部安裝了攝像頭,學校每個角落的情況全部可以監(jiān)控,可以更好地防范校園欺凌事件。
那么,到底什么是校園欺凌?它與嬉笑打鬧、惡作劇之間有沒有明顯界限?
遼寧安行律師事務所李越律師說,今年4月底,國務院教育督導委員會辦公室曾下發(fā)《關于開展校園欺凌專項治理的通知》。第一次對校園欺凌有了明確界定——發(fā)生在學生之間,蓄意或惡意通過肢體、語言及網絡等手段,實施欺負、侮辱造成傷害的行為,這可以被視作國家層面的權威界定。
欺凌具備三個基本特征,即“重復發(fā)生性、傷害性和力量不均衡性”。任何形式的欺凌行為都是不可接受的,因為欺凌不但對“受傷者”造成傷害,而且對“欺凌者”和“旁觀者”同樣造成傷害。“欺凌者”由于長期欺負別人,內心得到極大滿足,以自我中心,對同學缺少同情心,而“旁觀者”會因為幫不到受害者而感到內疚、不安,甚至惶恐。“校園欺凌”對受害者的傷害不可小視,受欺凌的學生通常在身體上和心靈上受到雙重創(chuàng)傷,并且容易留下陰影長期難以平復。
同時“校園欺凌”也會影響到學校的整體紀律和風氣。所以,學校需正視并加以制止和預防欺凌事件的發(fā)生。并且同學和家長的努力也非常重要。
校園欺凌與嬉笑打鬧、惡作劇之間有什么明顯界限?李越律師認為,雙方的意志是否被尊重。雙方都可以喊停的,就是玩鬧或游戲;一方喊停,而另一方仍然繼續(xù)的,就是霸凌。這在成年人當中很容易實現(xiàn),但孩子很難。
目前“校園欺凌”事件普遍存在取證難、認定難的問題。到底誰來判定是否為欺凌?該如何處理?目前仍較模糊。由此也暴露出相關問題在實踐中的法規(guī)和標準空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