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牢記初心辦“明白案”——記撫順市中級人民法院民事審判第一庭法官韓雪

來源:遼寧法制報 | 作者:駐撫順記者 黃碩 | 發(fā)布時間: 2021-04-22 11:56

  個人簡介

  韓雪,女,現(xiàn)任撫順市中級人民法院民事審判第一庭審判員,一級法官。在全省政法機關(guān)踐行“忠誠、為民、公正、廉潔”核心價值觀,爭做人民滿意政法干警教育實踐活動征文比賽中,獲得二等獎。多次被評為撫順市優(yōu)秀公務(wù)員。前不久被最高人民法院授予“全國法院辦案標兵”榮譽稱號。

韓雪在工作中

  從事民事審判的近10年間,韓雪將司法為民記于心,將做雷鋒式法官踐于行。面對訴訟標的大小不一、當事人文化水平參差不齊的各類民事案件,她始終不忘初心,忠誠履職,努力使當事人在整個審判程序中“說得盡、聽得清,看得懂”,引導(dǎo)當事人成為庭審活動的真正參與者。

  立足個案扎實工作

  韓雪自進入法院工作以來,堅持政治理論學習,樹立為大局服務(wù)的思想,增強為人民司法的信念。工作中,她始終把人民群眾的利益作為第一要務(wù),把人民群眾的需要作為第一信號,把解答好老百姓在審判過程中的各項疑惑放在第一位。

  在辦理劉某與孫某民間借貸糾紛案件時,她曾為查明其中一筆17.1萬元POS機劃卡的資金走向到持卡人開卡的建設(shè)銀行查詢刷卡記錄,在對方當事人質(zhì)疑該筆款項被中國銀聯(lián)股份有限公司退回后,她又先后到中國銀聯(lián)股份有限公司等多家中間環(huán)節(jié)進行調(diào)查,最終讓敗訴方心服口服。

  勇于擔當不計得失

  在韓雪工作的原合議庭組成人員因工作需要發(fā)生變動時,她作為最終留下的唯一一名審判員,主動承接了其他審判員手中未審結(jié)的案件,并保質(zhì)保量地完成了全部案件的合議、文書撰寫及送達工作,使他們能夠全身心地投入新的工作。

  面對新組成的合議庭,韓雪積極、快速地適應(yīng)新的審判節(jié)奏,配合審判長及其他成員順利地完成了后續(xù)的審判任務(wù)。

  在處理情緒激動且一直上訪的于某勞動爭議案件時,在開庭之前,于某的委托訴訟代理人多次到院里提供材料,并明確表示其已將案件反映給多個部門,并要求院領(lǐng)導(dǎo)接見、要求對方當事人的代理人回避。鑒于當事人的情緒,她及時將情況向?qū)徟虚L匯報并制定解決方案使庭審順利進行。

  細致耐心化解矛盾

  在處理一件涉及村民集體利益損害賠償案件中,面對復(fù)庭時眾多村民突然情緒激動的突發(fā)事件,韓雪放棄中午休息的時間,第一時間向?qū)徟虚L匯報,協(xié)同法警安撫好村民情緒,并在開庭前接待村民代表說明復(fù)庭的目的,聽取村民代表對案件審理的意見,并承諾在案件下判后仍愿意將處理依據(jù)講給大家聽。

  最后,村民平靜地離開了法院,沒有對庭審造成任何影響,案件改判后,韓雪細致工作,盡力將信訪案件化解在審判程序中,將當事人的激動情緒在一次次的溝通中慢慢平撫。

  記者手記:

  多年的審判工作,讓韓雪接觸了形形色色的當事人,也面對過各種各樣的“機會”。但她時刻把黨性原則、紀律牢記在心,自覺發(fā)揮黨員的模范帶頭作用,自覺維護法官公正、廉潔的形象。她堅守住了一名人民法官的職業(yè)操守,也讓更多的當事人明白,訴訟的最終成敗取決于“事實”這個依據(jù)、“法律”這一準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