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5日上午,當接到案件承辦人西豐縣人民檢察院黨組書記、檢察長崔勇送來的存有3萬元司法救助金的銀行卡時,張女士感動得熱淚盈眶。這3萬元司法救助金,是她與家人在向西豐縣檢察院提請抗訴時未曾預料的。
崔勇將存有3萬元司法求助金的銀行卡交給張女士
原來,被救助人張大爺是交通肇事被害人張某的父親,張女士是張大爺?shù)膶O女和代理人。2018年12月初,孫某由于忽視行車安全,將行人張某撞倒,造成張某搶救無效死亡。2019年7月,張女士和家人因不服法院判決,認為原判決量刑過輕,向西豐縣檢察院提請抗訴。經(jīng)審查,西豐縣檢察院認為申訴理由不成立,不符合立案復查條件。崔勇作為案件承辦人及時向張女士反饋結(jié)果,并進行了釋法說理,得到孫某及家人的認同和理解。
雖然刑事申訴案件有了結(jié)果,但崔勇卻沒有結(jié)束工作。在審查過程中,他發(fā)現(xiàn),肇事者雖被判處刑罰但無經(jīng)濟賠償能力,這使得本就年事已高、身患重病,靠張某贍養(yǎng)的張大爺陷入了困境,生活更加拮據(jù)。崔勇主動作為,依法及時地作出了司法救助決定,為張大爺申請到國家司法救助金30000元。崔勇不僅為張女士送來了救助金,還關(guān)切地詢問是否有其他困難需要幫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