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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公平正義而堅守——記東港市人民檢察院員額檢察官張艷爽

來源:遼寧法制報 | 作者:王平 尚禹彤 駐丹東記者 王大海 | 發(fā)布時間: 2019-05-15 09:50

  清秀、文雅、言談舉止大方得體,這是她給人留下的第一印象。

  她叫張艷爽,是東港市人民檢察院公訴部門的一位年輕的員額檢察官。從事檢察工作以來,她先后辦理各類案件361件529人,無錯案、瑕疵案件,所有起訴案件有罪判決率為100%。其中不乏有影響的重大、復雜、疑難案件。

  成績的背后,是她敢于堅守正義的那份擔當。

  追逐夢想

  在學生時代,張艷爽就立下志愿:“我要當一名檢察官?!贝髮W畢業(yè)后她考入東港市人民檢察院,2012年12月,張艷爽走上公訴崗位?!肮び破涫拢叵壤淦鳌?,為了盡快進入檢察官的角色,她一邊利用業(yè)余時間查閱書籍學習研究案例,一邊向經(jīng)驗豐富的“老檢察”請教檢察業(yè)務,并盡力“搶活”找案辦。經(jīng)過幾年的刻苦努力,她成為了公訴部門的業(yè)務骨干。

  攻堅克難

  2015年10月,張艷爽接手了一起利用POS機非法經(jīng)營案,犯罪嫌疑人姜某、李某二人先后在工商局注冊成立了12家單位,向某銀行申請辦理了12臺POS機,在無具體商戶店鋪、無真實貨物交易的情況下,利用POS機為他人套取現(xiàn)金、養(yǎng)卡,累計循環(huán)套現(xiàn)數(shù)額高達一億一千多萬元。

  這是東港首例利用POS機非法經(jīng)營的新型犯罪案件,是張艷爽辦理的疑難復雜案件中比較難啃的一塊“硬骨頭”。她發(fā)現(xiàn)卷宗缺少12臺POS機對應終端綁定銀行卡的交易記錄及對交易記錄的核算和評估,于是引導偵查人員補充相關(guān)證據(jù)。待偵查人員將補充的10余本卷宗材料送到她的辦公桌上時,距離起訴期僅剩12天了。她連續(xù)數(shù)晚挑燈夜戰(zhàn),終于在期限內(nèi)完成了對涉案12臺POS機綁定的銀行卡交易記錄與評估結(jié)果的比對、相關(guān)證據(jù)的核實等,確定了涉案數(shù)額,讓被告人得到了應有的懲罰。

  堅守正義

  這僅是一起非法拘禁案嗎?2018年8月,張艷爽看完公安部門移送的張某非法拘禁案卷宗后抑制不住對張某惡行的憤怒。

  2017年7月中旬,王某、劉某通過張某向張某當時的女友曉靜(化名)借了135萬元,之后張某又跟曉靜要了2萬元“辦事費”。王某、劉某在約定日期將本息共150萬元還給了張某,但張某收款后卻沒有還給曉靜。后來,曉靜又了解到張某已有家室,便提出了分手,并欲通過法律途徑起訴張某拿回自己的137萬元。2018年4月27日,張某將曉靜帶到東港市一家賓館,把曉靜手機摔碎,又強行把曉靜衣服扒光撕爛,并對其進行毆打、猥褻,還用手機拍攝曉靜裸體。之后,張某又逼迫曉靜按其要求寫了數(shù)額為137萬元、落款時間為2017年7月9日的收條兩份。經(jīng)歷了地獄般煎熬的曉靜逃出張某魔掌后立即報警。

  本案是非法拘禁還是搶劫?張艷爽在仔細審查卷宗中發(fā)現(xiàn)了幾個細節(jié)問題,排除了嫌疑人的辯解,印證了被害人的陳述屬實,并證實了137萬元是被害人曉靜的錢。

  “這些證據(jù)說明,此案應當認定為搶劫罪?!睆埰G爽遂以張某涉嫌搶劫罪提起公訴,并向法院提出判處張某有期徒刑十五年的量刑建議。法院開庭審理后作出判決:張某犯搶劫罪,判處有期徒刑十五年,并處罰金二十萬元。

  鐵骨柔情

  張艷爽原則性很強,但對待未成年人犯罪特別是初犯、偶犯,卻表現(xiàn)出了女性特有的柔情。

  2017年10月,她承辦了陳某、李某等20余人聚眾斗毆致人重傷案,涉案雙方不是在校大學生就是高中生,其中有3名是未成年人。閱卷時,張艷爽很為他們感到惋惜,提審后,張艷爽又很生氣。因為有的涉案人員不認罪,有的只供認自己動手,導致難以認定具體持械斗毆人員和是誰致被害人重傷。

  張艷爽反復查看了每名嫌疑人的供述和證人的證言,再次提審時,她對涉案人員釋法說理,讓他們意識到問題的嚴重性,告誡他們:“不如實供述,不僅自己得不到從輕處罰,也不會減輕同伴處罰,還會讓父母跟著著急上火……”最終他們供述了案件的事實,張艷爽順藤摸瓜,又追訴了3名漏犯。對3名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張艷爽則“雙管齊下”,一邊教育,一邊挽救,積極聯(lián)系專業(yè)人員對他們進行心理測試和心理疏導。在辦案過程中,她考慮到嫌疑人都是學生,只因一時沖動犯下大錯,經(jīng)過教育也都認罪悔改,她便積極地組織雙方商討賠償,取得了被害人及家屬的諒解。最終法院對他們判處緩刑,以便他們繼續(xù)完成學業(y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