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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北新區(qū)法院:“余杭模式”辦結沈陽首例道交事故 23分鐘理賠款進賬

來源:遼寧長安網 | 作者:記者 關月 | 發(fā)布時間: 2018-06-22 18: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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調解現場

  遼寧長安網訊?近年來,隨著機動車輛的大幅增加,交通事故糾紛數量不斷攀升。為有效應對道路交通事故案件數量居高不下,理賠難、調解難、當事人多點多線奔波打官司難等問題,今年5月,沈陽市沈北新區(qū)人民法院大力推進多元化道路交通事故糾紛解決機制,并于6月12日正式開通了道路交通事故糾紛“網上數據一體化處理”平臺(杭州市余杭區(qū)人民法院率先運用了這一系統(tǒng))。6月22日下午,沈陽地區(qū)第一例運用“余杭模式”處理道路交通事故糾紛的案件,從調解到履行完畢用了1個小時,理賠款打進當事人的銀行卡內僅用了23分鐘,真正做到了高效、便民、案結事了。

  2017年11月13日,沈陽市民關某駕駛小型轎車(該車輛在中國人保財險投保了商業(yè)險)行駛至沈北新區(qū)的七星大街時,造成了行人王某受傷,又與石某駕駛的大型客車相撞,造成雙方車損。經交警部門認定,關某負事故主要責任,王某負事故次要責任,石某無責任。

  隨后,王某委托律師到沈北新區(qū)法院訴訟服務中心起訴,經工作人員指引,其在該院的道路交通事故一體化處理中心上交了王某的身份證件、病志病歷、誤工證明、醫(yī)療費、鑒定費、交通費等票據,并向沈陽市保險糾紛人民調解委員會沈北調解室申請調解,要求肇事方和保險公司賠償經濟損失。經調解員按照法律相關規(guī)定和賠付標準進行調解后,雙方達成調解協議,沈北新區(qū)法院審查認為雙方達成的調解協議符合司法確認的法定條件,遂制作了民事裁定書,該裁定書從網上傳送至人保公司,23分鐘后,理賠款6萬余元打進了王某的銀行卡內,雙方當事人當場履行完畢。


  據了解,該案系沈陽地區(qū)第一例運用“余杭模式”處理道路交通事故糾紛的案件,“在使用道交一體化處理平臺之前,類似的道交糾紛,從當事人到法院提起訴訟到理賠款到賬,最快也需要2個月時間。2個月縮短到1個小時,真正實現了數據多跑路,群眾少跑腿?!痹撛毫敢煌ジ蓖ラL謝菲告訴記者,從該案也可以看出這一模式是探索多元化糾紛解決途徑的重大創(chuàng)新,橫向打破各個部門之間的資源和信息壁壘,縱向無縫銜接糾紛處理的各個環(huán)節(jié),在化解矛盾糾紛方面表現出數據共享、公開透明、標準統(tǒng)一、便捷智能等明顯優(yōu)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