遼寧長安網訊 日前,丹東市公安局振安分局向檢察機關先后多批移送特大非法吸收公眾存款案犯罪嫌疑人,此案涉案金額達1.2億元人民幣,涉案地區(qū)分布遼寧、河南等多個地區(qū)。
今年以來,丹東市公安局振安分局對歷年案件進行梳理,在梳理案件過程中,再次將一起特大非法吸收公眾存款案件納入工作視線。
2014年12月,丹東市振安轄區(qū)內發(fā)生一起特大非法吸收公眾存款案。該案涉案金額達1.2億元人民幣,涉及人數(shù)405人,涉案地區(qū)分布遼寧丹東、河南洛陽等地。振安公安分局經偵大隊在前期工作中,抓獲犯罪嫌疑人3人,調查取證數(shù)百人,調取證據(jù)7000余份,依法查封涉案單位3家,扣押涉案資產若干。隨著偵查工作的進一步深入,經偵大隊積極開展對案件的梳理摸排,準備依法對在該案件中起重要作用的工作人員進行打擊處理。但由于多名涉案人員潛逃,給偵查工作帶來極大壓力。隨后,經偵大隊投入大量警力,對該案中涉及的其他工作人員進行逐一摸排,在摸排的過程中,對其中13名犯罪嫌疑人立案偵查。
犯罪嫌疑人張某在案發(fā)后潛逃,其非法吸收公眾存款金額達1140.7萬元人民幣,是該案非法吸收存款最多的一個人。2018年2月初,經偵大隊經過精心排查和細心工作,發(fā)現(xiàn)犯罪嫌疑人張某近期內多次乘車出入丹東,同時活躍范圍位于丹東市元寶區(qū)附近。經進一步工作發(fā)現(xiàn),張某可能居住于丹東市元寶區(qū)興隆前街附近,且具有一定的反偵察能力。經偵大隊遂組織專人進行蹲守,但成效甚微,但經偵大隊并沒有放棄,經過一系列偵查和蹲坑守候,于2月4日成功將犯罪嫌疑人張某抓獲。張某到案后,經偵大隊隨即組織精干警力對其進行突審。經審訊,張某對其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的犯罪事實供認不諱。目前,犯罪嫌疑人張某已經被移送丹東市振安區(qū)人民檢察院審查起訴。
犯罪嫌疑人張某某、楊某某、王某、湯某某系這起非法吸收存款案團伙的中層管理人員,且吸收金額均達百萬元之巨,經偵大隊聯(lián)合太平派出所、樓房派出所對4人展開集中研判,經過多名民警數(shù)日偵查,于4月27日,20多名民警同時展開集中抓捕,成功將4人抓捕到案。5月8日,4人已被丹東市振安區(qū)人民檢察院批準逮捕。
日前,經偵大隊將非法吸收公眾存款金額達百萬元以上的業(yè)務員顏某、柳某某等6人移送振安區(qū)人民檢察院審查起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