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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書遺囑合法有效

來源:遼寧長安網(wǎng) | 發(fā)布時間: 2018-03-02 09: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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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辦案人:王金海

  職務(wù):遼寧青松律師事務(wù)所律師

  張大娘和老伴兒在大連市甘井子區(qū)有一套面積53.5平方米的住房,房子登記在張大娘老伴兒名下。她有4個子女,都已成家。2007年10月22日,女兒的兩個同學(xué)小麗和小紅到張大娘家玩,張大娘說:“正好你們到我家里玩,幫我寫份遺囑吧?!弊罱K由小紅代筆,寫下一份遺囑,內(nèi)容是:張大娘和老伴兒有一套房子,位于大連市甘井子區(qū),面積53.5平方米,如果男方先去世,其份額歸女方,如果女方先去世,其份額歸男方。小紅寫好后,張大娘和老伴兒簽上了自己的名字,小紅和小麗也簽上了自己的名字。

  2015年冬天,張大娘的老伴兒因病去世。去年10月,張大娘想把房子過戶到自己名下,但房產(chǎn)交易市場工作人員稱,這份遺囑沒有公證,又是他人代書,真實性無法認(rèn)可,建議張大娘先到法院確認(rèn)遺囑的效力。

  無奈之下,張大娘委托我將自己的子女起訴到甘井子區(qū)人民法院,要求確認(rèn)小紅和小麗二人的代書遺囑有效,請求法院判決房子歸自己所有。法院受理了張大娘的起訴后,依法傳喚了小紅和小麗出庭作證。小紅和小麗分別到庭,陳述張大娘的這份遺囑確實是2007年10月份寫的,寫的時候張大娘和其老伴兒都健在,二人均表示在自己百年之后,將房子的份額歸對方所有。法院經(jīng)審理后認(rèn)為,張大娘和老伴兒所立的遺囑系“代書遺囑”,有兩個無利害關(guān)系人見證,并由其中一人代書,所書寫的內(nèi)容系張大娘和其老伴兒真實的意思表示,合法有效。今年2月6日,甘井子區(qū)人民法院作出一審判決,判決“代書遺囑”有效,涉案房屋歸張大娘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