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 近日,曹某等人代表12名農民工來到寬甸滿族自治縣人民檢察院,對幫助他們的檢察官們反復說著感謝的話語。
十多年前,丹東某建筑工程公司承接寬甸縣某小區(qū)建設項目。2014年完工后,曹某等人的工資一直未結清,他們多次向公司催要均無果。無奈之下,工人們一起來到寬甸縣人社局勞動保障監(jiān)察部門報案。寬甸縣人社局于2015年6月19日向寬甸縣人民法院申請強制執(zhí)行。法院準予執(zhí)行后,因該公司無財產可供執(zhí)行,法院裁定終結本次執(zhí)行程序。
2023年5月,丹東市人民檢察院接到丹東市法律援助中心反映的有關情況,遂將此案轉交寬甸縣檢察院辦理。2023年7月18日,寬甸縣檢察院就此案舉行了公開聽證會。
聽證會上,承辦檢察官詳細介紹了案件的基本情況,并對存在的問題進行了闡述和剖析。聽證員對丹東某建筑工程公司進行了詢問。經討論,聽證員一致同意檢察機關向丹東某建設管理局發(fā)出檢察建議,督促其積極履行職責,及時向曹某等人代發(fā)工資,并對檢察機關保護弱勢群體合法權益的做法表示肯定。
綜合聽證意見后,寬甸縣檢察院當日向丹東某建設管理局發(fā)出檢察建議,建議其積極履行職責,依法調度使用相關款項予以支付農民工工資。該建設管理局調度使用某建筑工程公司繳存的農民工工資保證金,將該公司拖欠的工資及賠償金20余萬元全部支付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