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 近日,葫蘆島市連山區(qū)劉女士將12萬元錢款轉錯了賬戶,于是向警方求助,葫蘆島市公安局連山分局興工街派出所民警僅用1個小時就助其追回。
劉女士稱,她在使用手機轉賬時,沒有對所轉入賬號進行認真核實,就匆忙地把12萬元生意款轉了出去,待與收款方進行核對后,才發(fā)現(xiàn)自己當時將賬號輸錯了一位。
派出所民警對劉女士轉的銀行卡賬號進行核查,得知此卡于某銀行開辦,立即帶其趕往該銀行,在銀行工作人員的協(xié)助下,很快聯(lián)系上了持卡人。對方稱,當看到手機短信提示銀行卡內突然進了12萬元,就準備到銀行查詢錢款來源,想予以退回,還沒出發(fā),便接到了民警的電話。
當天中午,劉女士誤轉出去的錢款就被如數(shù)退回,整個過程僅用了1個多小時。